本實施辦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春季考試招生、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專科自主招生考試”)、招收應屆中等職業學(xué)校畢業生考試(含中本貫通)(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秋季統一高考招生、中高職貫通。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hǎo)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與信息确認和網上付費相結合的方式進(jìn)行,具體安排如下:
1.報名信息采集
日期: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
時間:10月28日-31日 每天8:00-21:00
11月1日 8:00-16:00
對(duì)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hǎo)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xué)〔2019〕 43号)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組織方式:本市應屆高中和應屆中等職業技術學(xué)校畢業生由學(xué)籍所在學(xué)校集中組織網上報名。其他考生自主登錄網站進(jìn)行報名。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裡(lǐ)通過(guò)“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jìn)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報名信息。
拟參加2020年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貫通)、中高職貫通、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參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統一文化招生考試直接辦理錄取的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并同時勾選相應考試的選項。
拟參加本市藝術類專業統考(美術與設計學(xué)類、編導類、音樂學(xué)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統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等)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勾選相應專業統考的選項;拟參加藝術類各專業校考的考生也須勾選相應專業校考的選項。網上報名時勾選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或校考、體育類專業統考成(chéng)績僅用于2020年本市秋季統一高考。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藝術類專業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本市學(xué)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在學(xué)籍學(xué)校所在區報考。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選擇報考所在區時,按不同類别進(jìn)行選擇:本市戶籍外省市就讀考生選擇戶籍所在區;在職職工選擇單位所在區;非本市戶籍考生選擇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所屬區。2.藝體類專業統考考點分配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體類專業統考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
報名參加編導類、音樂學(xué)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考和體育類專業統考的考生自動匹配各統考類别對(duì)應考點。
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xué)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于2019年11月4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
(二)資格審核與信息确認
1.本市學(xué)籍應屆畢業生
2019年11月7日-11日,由所在學(xué)校統一組織。
2.往屆生、非本市學(xué)籍應屆生
2019年11月8日-9日,由各區考試招生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核和信息确認。
根據各區時間安排,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在網上報名成(chéng)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學(xué)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由畢業學(xué)校出具報考證明,往屆生由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jìn)中心或工作單位出具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到網上報名所選定的區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确認點,辦理信息确認手續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guò)後(hòu),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内完成(chéng)網上付費。
區考試招生機構應認真做好(hǎo)在本區确認的報名考生高考資格審定工作,涉及資格審定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違規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考試成(chéng)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網上付費
2020年網上付費采取分段付費方式。第一次網上付費主要針對(duì)參加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二次網上付費主要針對(duì)報考專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網上付費主要針對(duì)報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網上付費主要針對(duì)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
根據《關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考試收費等問題的複函》(滬價費〔2006〕005号、滬财預聯〔2006〕1号);《關于調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外語口語考試等收費标準的複函》(滬價費〔2003〕069号、滬财預〔2003〕第104号)文件規定,文化考試收費标準:報名費爲每項考試25元/人,考試費爲每項考試每科目26元/人;藝術類考試收費标準:報名費爲每項考試20元/人,考試費爲每項考試每科目50元/人。各類考試項目須繳納費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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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項目 |
金額(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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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文化考試 |
春季高考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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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外語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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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統一高考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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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高考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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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體類專業 統考 |
美術與設計學(xué)類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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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類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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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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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xué)類 |
三門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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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門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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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類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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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類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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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 |
相應報名考試費繳納辦法另行通知 |
1.第一次網上付費
時間:11月12日-15日(每天9:00-18:00)
對(duì)象:勾選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支付相應考試費用;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網站完成(chéng)網上付費(一旦支付成(chéng)功不得修改考試項目)
2.第二次網上付費
時間:3月中旬(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網上志願填報後(hòu))
對(duì)象:已填報專科自主招生志願的考生(含應屆高中生、應屆三校生、往屆生、西藏新疆内職班學(xué)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網站完成(chéng)網上付費
3.第三次網上付費
時間:4月下旬
對(duì)象:已填報三校生高考志願的應屆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網站完成(chéng)網上付費
4.第四次網上付費
時間:5月上旬
對(duì)象: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未付費考生(除春季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等前期已錄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網站完成(chéng)網上付費
5.申請退費
在每一次網上付費階段,考生可在付費當日通過(guò)網上申請退費。付費次日及以後(hòu)申請退費的考生,還(hái)須專門登錄系統在網上填寫退款申請。退款將(jiāng)返回給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
前期已被錄取考生,如已繳納秋季統一高考費用,可于5月指定時間段登錄系統填寫退款申請,退款將(jiāng)返回給考生繳費所用的銀行卡賬戶。
報名體育類專業統考付費後(hòu)未現場确認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時間段登錄系統填寫退款申請,退款將(jiāng)返回給考生繳費所用的銀行卡賬戶。
(一)藝術類專業統考時間
2020年藝術類專業統考全部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方式,不再安排現場确認環節。
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 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19年12月7日 |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19年12月8日 |
美術與設計學(xué)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19年12月21日—22日 |
音樂學(xué)類專業統一考試 |
(二)體育類專業統考信息确認及考試時間
現場确認時間:2020年3月7日(9:00-15:00)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應持經(jīng)高考報名信息确認後(hòu)取得的14位報名号、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考試報考證、本人身份證,到上海體育學(xué)院(楊浦區長(cháng)海路399号)辦理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信息确認。
體育類專業統考時間:
2020年3月15日 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三)其他
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隊和上海市體育專項統一測試具體要求和考試報名信息,詳見國(guó)家體育總局和市教委相關文件。
此外,參加本市體育專項統一測試的考生須于3月16日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jìn)行網上繳費。
(四)網上咨詢
爲了讓考生了解相關報名政策及藝體類專業考試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專業信息及錄取辦法,市教育考試院將(jiāng)組織本市招生院校于10月26日(9:00-15:00)通過(guò)“上海招考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标準分值,确認時還(hái)須提供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身份證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進(jìn)行校驗。資格審核單位除了要通過(guò)查驗戶口簿等材料核實其法定親屬關系,還(hái)要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查驗相關信息。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xué)人員子女報名确認時,須攜帶留學(xué)人員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相關證件須留複印件備查。
(二)“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的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xué)習經(jīng)曆的應屆畢業生或2019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确認時還(hái)須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查詢相關信息)、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原則上應有電腦打印的配偶姓名)] 、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監護人關系材料,相關證件須留複印件備查。
列入2019年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須經(jīng)區考試招生機構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後(hòu),才能(néng)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确認手續。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jīng)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和“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jīng)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各地來滬投資企業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xué)習經(jīng)曆的應屆生或2019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其中應屆生須由該企業人事(shì)部門出具證明,經(jīng)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和市教委複核後(hòu),通過(guò)市教育考試院將(jiāng)考生名單下達給學(xué)籍所在的區考試招生機構,經(jīng)核對(duì)無誤後(hòu)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确認手續;列入2019年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須經(jīng)區考試招生機構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後(hòu),才能(néng)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确認手續。
(四)考生爲“在滬台灣同胞,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爲本市高中階段學(xué)校畢業生”,确認時須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
以上(一)(二)(三)(四)類别所涉及考生證件的有效期均須在所報類别考試開(kāi)考首日有效。
(五)參加春季考試的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其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xué)、生命科學(xué)、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xué)業水平合格考必須合格。
(六)根據國(guó)務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關規定,2020年本市統一高考科目爲語文、數學(xué)、外語3門,不分文理。秋季統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liǎng)考,考試時間分别爲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語科目考試即爲2020年春季考試外語科目考試。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zhǒng)分設英、俄、日、法、德、西等6種(zhǒng),由報考學(xué)生任選1種(zhǒng),兩(liǎng)次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zhǒng)必須一緻。
(七)本市和非本市學(xué)籍中等職業學(xué)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的應屆生,不可報名參加春季考試。符合在滬報考條件的2020年中等職業學(xué)校應屆畢業生,在5月三校生高考和6月秋季統一高考中,隻能(néng)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
(八)考生爲持有積分未達到标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xué)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chéng)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xué)習經(jīng)曆的畢業生,其中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3月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5月三校生高考的專科層次錄取,往屆畢業生隻可參加3月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九)考生爲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隻可報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十)按照教育部規定,不參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直接辦理錄取手續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中的單招考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報名手續。
(十一)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要同時确保提供的報名表信息和以後(hòu)所填志願表信息真實、準确,必須認真、仔細閱讀“國(guó)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類高等學(xué)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除網上以點擊确認方式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外,還(hái)須書面(miàn)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
(十二)參加本市秋季統一高考中藝體類專業考試的考生,根據報考學(xué)校要求,須及時到學(xué)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xué)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體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帶照片)。
(十三)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已具備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學(xué)籍的在讀學(xué)生,須自行辦理完原學(xué)籍退學(xué)手續,方可參加相應考試和錄取。
采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guó)統一的14位報名号編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國(guó)标行政區劃”、“順序号”三項。具體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試報名所屬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0表示2020年。
(2)國(guó)标行政區劃:指考生報名确認所在區的國(guó)标代碼(6位)。
(3)順序号:從000001開(kāi)始,由小到大連續編号,不允許有重号。
網上報名頁面(miàn)上未顯示照片或顯示不符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19年11月9日—13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點:上海健生信息技術發(fā)展有限公司(浦東大道(dào)1616号高恒大廈3樓)。
3.考生須攜帶報名确認時打印的拍照憑證、本人身份證。
根據上海市衛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fā)《上海市招生體檢管理辦法》第一章第4條,本市實行區屬地招生體檢的規定,對(duì)參加2020年秋季統一高考考生的招生體檢安排如下:
1.各區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考生的體檢(包括複查),便于考生填報志願時選擇學(xué)校和專業。
2.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的體檢,由報考所在區招生體檢站會同區考試招生機構與各高中階段學(xué)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3.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具體以報名所在區的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爲準,一般在3月份。由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招生體檢站進(jìn)行體檢(闵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内有2至4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jìn)行體檢)。
4.本市戶籍、長(cháng)期在外省市中學(xué)就讀的個别考生的體檢,由區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确認手續期間,告知其體檢安排;具體辦法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將(jiāng)上述信息以書面(miàn)方式告知有關招生體檢站,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好(hǎo)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讀考生的體檢。
5.對(duì)個别逾期未體檢的考生,在2020年5月底前,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督促其進(jìn)行體檢;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個别逾期未體檢考生的體檢。
6.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填寫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一式兩(liǎng)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學(xué)校招生體檢表》,同時將(jiāng)考生體檢信息輸入招生體檢信息數據庫,爲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xué)校招生做好(hǎo)體檢信息基礎工作。
7.各區體檢站按工作流程將(jiāng)體檢結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對(duì)部分體檢結論有異議可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内向(xiàng)有關體檢站提出複議,複議結論即爲最終結論。如考生未提出異議則視爲對(duì)體檢信息的确認,此後(hòu)體檢信息不得修改。